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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桐湖)、乡镇党(工)委,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局级事业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双学双培双带”工程,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帮助解决困难党员生产生活问题,切实增强困难党员的致富能力,不断促进“富裕、和谐、秀美”新蔡甸建设,区委决定在全区各单位机关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结对帮扶困难党员123”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范围和帮扶对象
参加这次结对帮扶困难党员“123”活动的单位为区管(双管)单位机关党支部及在职党员。帮扶对象为区管(双管)单位所对口联系村或共建社区的困难党员户。
二、活动的内容、形式及任务
1、主要内容:主要是开展“结对帮扶123”活动,即全区每一个区管(双管)单位机关党支部或一名在职党员,结对帮扶2户困难党员,确保困难党员在3年内脱贫致富。
2、主要形式:每个区管(双管)单位机关党支部明确一名在职的党员,与所对口联系村或共建社区的2户困难党员进行结对帮扶,并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书,帮扶时间为期3年。
3、主要任务:分为阶段性任务和中长期任务。
(1)阶段性任务。主要是“三个一”,即在每年春节前对帮扶的困难党员进行上门慰问,送一份价值不低于300元的慰问物资或慰问金,送一张贺年画,送一套御寒衣被。
(2)中长期任务。主要是“三个一”,即在为期3年的结对帮扶活动中,每个区管(双管)单位机关党支部和参与结对帮扶的党员为困难党员提供一条致富信息,帮助培训一门致富技能,提供一份创业启动资金贷款担保。
通过开展“结对帮扶困难党员123”活动,构建帮扶困难党员长效机制,让困难党员真切感受党组织的温暖,真正得到实惠和好处,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三、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结对帮扶困难党员123”活动,是区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富裕、和谐、秀美”新蔡甸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区各级基层党组织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党内和谐推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结对帮扶困难党员123”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一活动纳入各单位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帮扶困难党员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改进方式,注重实效。本轮结对帮扶时间长达3年,各级党组织要选派工作作风好、能力强的优秀党员结对帮扶困难党员,党员不脱贫帮扶不脱钩。在此期间,结对的党员干部退休或工作调动,由本单位选派其他党员干部替补结对帮扶。经帮扶已脱贫的困难党员,及时进行调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突出帮扶特色,既要理顺思想情绪,又要化解矛盾,既要解决实际困难,又要注重长远发展,变“救济式”帮扶为“造血式”帮扶,让困难党员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不断激发帮扶党员主动创业的能动性。
3、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区委组织部将建立结对帮扶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结对帮扶工作会议,分析和研究解决结对帮扶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指导和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要加强结对帮扶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编发情况通报,对党员干部帮扶的先进典型及时予以宣传表彰,对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以及结对帮扶活动成效不明显的,在提出严肃批评的基础上,将重点进行督办。同时,将各部门结对帮扶的情况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兑现。
4、明确要求,及时上报。各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确定的帮扶对象,组织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在春节前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开展“结对帮扶困难党员123”活动的工作计划、典型事例等情况,请在2月15日前上报区委组织部。
中共蔡甸区委组织部
200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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