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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乡镇党(工)委,蔡甸经济开发区常福新城、姚家山党委:
今年,全区村党组织任期届满,即将进行全面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区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求,充分发扬民主,选好配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选好村党组织书记,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进一步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新蔡甸,促进我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职数
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名额。1000人以下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为3人,1000人以上的村原则上不超过5人,3000人以上的村,不超过7人,并与村委会成员实行交叉任职。确因特殊原因需个别增加职数的,应由街乡镇党(工)委提出,报区委组织部审核确定。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条件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是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新进的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是政治素质好、带头致富能力和带领群众富裕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开拓,踏实肯干,艰苦创业,乐于奉献;市场经济意识较强,具有带领群众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本领,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善于做群众工作;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作风民主,群众拥护。
四、基本要求和方法步骤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办法,即在街乡镇党(工)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村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民意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领导成员候选人,通过党员大会进行选举。要进一步提高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扩大基层党组织选举中的民主。蔡甸街、奓山街、张湾街、大集街各选择一个群众基础好、党员素质高、班子战斗力强的村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直接选举村党组织成员,具体村及工作方案由各街党工委提出,报区委组织部批准,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这次全区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步开展,从2008年9月底开始,至11月底基本结束。在选举顺序上,先进行村党组织选举,后进行村民委员会选举。
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要按照组通字[2008]33号、鄂办发[2008]18号、武办发[2008]15号文件的要求,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交叉任职”和“一肩挑”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届。上届已经实行“一肩挑”的村,本届一般不得分设,确因特殊原因需分设的,应报区委组织部批准。上届分设的,也应尽量争取实行“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在职数范围内,可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宣传发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内选举等四个步骤进行。选出的委员报街乡镇党(工)委备案,副书记、书记报街乡镇党(工)委批准。实行村党组织负责人“公推直选”的,在召开村党员大会选举时,要按照姓氏笔画为序发表竞职演说,既可以实行书记、副书记、委员“一票式”选举;也可以先选书记、再选副书记、委员。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是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今年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件大事。各街乡镇党(工)委要加强领导,切实把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要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村级换届选举“指导在区、责任在街乡镇、工作在村”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街乡镇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投入足够精力抓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对搞好村换届选举工作担负重要责任,要按照党(工)委的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成立村换届选举工作专班。街乡镇党(工)委班子成员要实行分片联系包干,建立换届工作联系点,加强具体指导。要成立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特别是要逐个村制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人事安排方案,具体指导村换届选举工作,积极疏导和化解各类矛盾。要重视发挥选派到村任职的机关干部和大学生的作用,组织他们配合街乡镇党(工)委做好村换届选举工作。
要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严肃选风选纪,坚决纠正和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保证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建立健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换届工作消极应付、领导指导不力、处置不当引发较大群众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蔡甸区委组织部
2008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