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规划院、区地税局、蔡甸经济开发区、区交通局、区汉阳一中等多家单位团组织,分别与汉阳一中10名家庭贫困、成绩优异的高一年级学生签订爱心助学协议书,以自愿募集爱心捐赠的形式帮助他们完成高中学业。捐助单位主动承担助学对象每学年800元的学费,直至该生完成高中段教育,助学金由团区委负责分春、秋两季发放;捐助单位团组织指定专人负责与帮扶对象、学校长期保持联系,关心其生活、学习情况。通过捐助帮扶,10名学生都能做到刻苦学习,并主动向捐助单位汇报思想和学习情况,在2007年的期末考试,他们的各科成绩都达到甲等以上,并有3名学生被评为了校“三好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