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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利用的要求,对所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严密、科学地保管和保护。做到:安全保管,便于查找。

    二、档案保管人员必须是政治上可靠、党性强、作风正,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中共党员干部;承担宏观业务指导工作的档案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坚持集中统一,分级管理的原则,理顺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体制。对所管范围的档案,集中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专室保管。

    四、管理的档案应编号写目,有序排列,科学存放。

    五、存放档案必须配置铁皮档案柜。

    六、库房面积应与管档数量相适应:一般管理每千卷档案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管理千卷以上档案的应做到库房、办公、阅档“三室”分开;管理5001000卷档案的,应设专用库房,办公室与阅档室合二为一,即“两室”分开;有条件的增加计算机室,实现“四室”有别。

    七、库房应保持适宜的温湿度,配置测试温湿度计,及时掌握温、湿度变化情况,温度控制在1425℃,相对湿度保持在45-65%。

    八、库房应坚固实用,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符合防盗、防火、防潮、防蛀、防光、防高温的要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相应的警示标志。

    九、定期对保管档案的物质条件,保管保护设备进行检查;对所管理的档案进行核对与统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十、库房内不得堆入易燃、易爆、易腐及其他杂物,严禁吸烟。不办公时,应切断库房内照明和有关工作设备的电源。

    十一、管档人员应了解和掌握消防知识,能够熟悉地使用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