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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规定要求,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档案做到:真实、完整、规范。
二、配备缝纫机、复印机、打孔机等必需的档案整理工具,使用规格统一的档案卷皮、目录纸、类角号等文具用品。不得因没有整理工具而省略必要的技术加工程序,降低档案整理的工作质量。
三、整理工作的场地,应安全保密,便于工作。管理档案较多的单位,应设置档案整理室,非档案整理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整理场地。
四、整理档案过程中,应做到:鉴别认真,分类准确;编排有序,层次清楚;加工合理,裱糊平整;目录清楚,字迹工整;四边整齐,装订美观。
五、整理档案中,应加强保卫和保密工作,严禁吸烟,不能随意谈论或泄漏档案的内容,不能丢失档案内的片纸只字,不能拆皱或损坏档案材料。
六、每二年对所管理的档案进行一次新的材料补充和整理工作。对每卷整理后的档案,应填写验收卡,经认真核对验收后,方可入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