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卷必读
从六个方面加深理解十七大精神
●思想撷英
论增强公仆意识
●创新论坛
改进和完善考任制
●工作动态
2007年度全区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检查情况综述
●史海回眸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简介
●信息之窗
我区举办首场周又山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我区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
我区第一个省外流动党员党支部在广州挂牌成立
区委组织部出台《区管干部任免工作程序规范》等三个文件
大集街党工委、奓山街星光村党总支受省委表彰
蔡甸街扎实抓好农村党员轮训工作
●互动平台
致读者的一封信
·开卷必读·
从六个方面加深理解十七大精神
作者: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
黄顺
党的十七大精神,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博大精深,而“举旗、走路、改革、创新、发展、保证”这六个关键词,贯穿于大会报告和党章之中,体现了大会的主要内容。紧紧抓住这十二个字反映出来的六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就抓住了纲,有利于准确理解和把握十七大精神。
“举旗、走路”。旗帜是方向,旗帜是动力。举什么旗,走什么路,这是一个政党政治上首先要回答的问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是时代的选择。旗帜和道路是十七大精神的灵魂,是十七大精神的纲领。
“改革”。党的十七大报告在论述我国改革开放伟大进程时的那种更加丰富而深刻的思想性和厚重的历史感,给了我们极大的启迪。改革开放是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以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和波澜壮阔的创新实践,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的新的壮丽史诗。改革开放推动我国以世界上少有的速度持续快速发展起来,我国经济从一度濒临崩溃的边缘发展到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四,人民生活由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都发生了历史性变化。针对一段时间社会上出现的某些否定改革的不和谐言论,党的十七大报告旗帜鲜明地指出,改革开放作为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最根本的是,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是没有出路的。
“创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就是不断创新的过程。报告通篇体现了创新的要求,进行了一系列的理论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特别是完整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概念,第一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概念,更加系统全面地阐释了科学发展观,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等等,这些都是凝结着全党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收获的创新成果。大会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也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成果,体现了十七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
“发展”。改革开放29年取得的成就和中国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是我们始终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的结果。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尽管如此,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没有改变,发展仍将是第一要务。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党要不辜负人民的期待,完成好第一要务,就必须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的道路。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我们就一定能够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宏伟任务的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所涉及的任务是多方面的。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对此提出了总的要求: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同时又对党的建设做出了“六个着力”的具体部署,即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继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着力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着力增强党的团结统一;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着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这些要求和部署,为当前和今后党的建设确立了指导思想和重要任务。
(本文摘自《学习时报》2007年11月12日)
·思想撷英·
论增强公仆意识
作者:中央党校副校长
李君如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两会”期间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以鲜明的语言强调: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一要求,对于我们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警示和指导意义。
公仆意识是工人阶级政党的执政意识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仅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而且深刻地体现了共产党执政规律的客观要求,是工人阶级政党自觉的执政意识。
公仆意识之所以是工人阶级政党的执政意识,是因为这种意识同国家的公共权力相联系,同工人阶级政党的执政地位、执政职能和执政责任相联系。1878年,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论述国家权力历史作用的时候,就注意到“起先的公仆”“逐步变为主人”这一政治现象,并分析了国家权力“从公仆变为主人”对历史发展产生的影响。1891年,恩格斯在为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所写的导言中,进一步提出了工人阶级掌握政权以后必须“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任务,并且深刻指出国家和国家机关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而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种现象在至今所有的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因而巴黎公社采取的措施有着特殊的意义。恩格斯的论述说明了三点:一是有了国家权力才有“社会公仆”和“社会主人”这一问题;二是在无产阶级政权出现之前,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是一个不可避免的政治现象;三是巴黎公社提出的“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措施,对于胜利了的无产阶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公仆意识是同国家的公共权力紧密联系的一种意识,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是工人阶级国家的自觉要求。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恩格斯说的“社会公仆”,指的是国家和国家机关,而我们现在研究的“社会公仆”,不仅指的是国家和国家机关,而且指的是掌握政权的工人阶级政党及其干部,这是因为国家和国家机关会不会变为“社会主人”的问题,实质上是掌握国家权力的工人阶级政党及其干部会不会变为“社会主人”的问题。正是基于这一点,我们说公仆意识是工人阶级政党的执政意识。也就是说,工人阶级政党掌握政权以后,只有牢固地树立起公仆意识,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才能保证工人阶级不丢失政权,保证工人阶级政权不改变颜色。
我们提出这一问题,更重要的是因为,有没有公仆意识的问题,不仅关系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而且关系到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前途。在今天,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已经由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转变为一个掌握着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由一个在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转变为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在这种情况下,党的手中不仅掌握着巨大的权力,而且面临着巨大的利益诱惑。一个时期以来,我们有些部门和地方的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有些部门和地方的工作人员“摆架子、耍威风、谋私利”,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盛行。与此相联系,老百姓也好,地方和基层干部也好,投资者也好,为到机关办事托人情、送礼物、请吃喝,出现了一系列极不正常的社会现象。至于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干部堕落,腐败蔓延,媒体也多有曝光。这说明,能否树立和增强干部的公仆意识,已经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党风和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党的性质和前途。
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今天,我们党和党的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存在着两种风险:一是做官当老爷,即恩格斯所说的“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二是以权谋私傍大款,即由“公仆”变为“私仆”。因此,如何牢固地树立并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防止“公仆”变为“私仆”,已经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在加强自身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对待的大问题。
由此可见,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不仅具有深刻的伦理意义,而且具有深刻的政治意义。我们必须认真领会,贯彻落实。
公仆意识来自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权力观
为什么“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一在以往的国家发展史上“不可避免”的政治现象,在我们共产党人这里一定要遏制它的蔓延进而“防止”它的出现呢?
首先,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掌握国家政权以后,任何时候都必须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地防止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由“公仆”变为“私仆”。
其次,这是由我们党所坚持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所决定的。尽管我们说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要求我们树立和增强公仆意识,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一些领导干部并没有能够践履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他们虽然在口头上也常常自称是“公仆”,但在行动上,有的反仆为主,视民为草芥;有的以能人自居,伸手向党要这要那;有的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甚至贪污受贿、骄奢淫逸。党和人民群众对此都非常不满意。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他们有共产党员之名,却没有共产党员之心,头脑里缺乏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发展史首先是生产的发展史,是不同的生产方式依次更替的发展史,也是物质资料生产者本身的历史,因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因此,共产党人不仅在执政前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执政后更要坚持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自觉地防止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由“公仆”变为“私仆”。
再次,这是由我们党所坚持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所决定的。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出现种种不尽如人意的消极现象和令人不能容忍的腐败现象,归根到底,是因为我们一些干部手中握有人民赋予的大权,却不能正确地对待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江泽民曾经深刻地指出:“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正确认识我们手中权力的性质。”“第一,我们党在革命战争时期是代表人民并领导人民去夺取政权的,革命胜利以后则要代表人民并领导人民掌握和行使好国家的各项权力。第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都是来自于人民的,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说到底是人民赋予的。第三,领导干部必须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国家的发展、富强、安全服务,为人民群众的团结、富裕、安宁服务,一句话,必须用来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而不能把它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第四,一代一代领导干部都必须始终信守为人民掌握和行使权力的正确原则,同时要始终自觉接受党和人民对自己行使权力的监督。”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认识手中权力的性质,树立和增强公仆意识,自觉地防止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由“公仆”变为“私仆”。
总之,我们所讲的公仆意识来自于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来自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及其所内含的权力观。温家宝总理在一次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得好:“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必须秉持一种精神,这就是公仆精神。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权力。”这就是为什么在以往的国家发展史上“不可避免”地出现“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一政治现象,而我们共产党人却要遏制它的蔓延进而“防止”它的出现的根本原因。
增强公仆意识要有人民评价、人民监督的机制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种共产党人的自觉要求、思想境界和行为准则。落实这一要求,弘扬这种意识,应该有科学的评价和监督机制。
恩格斯赞赏巴黎公社在工人阶级夺取和掌握政权以后,可以通过民主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来确保国家和国家机关不改变“社会公仆”的性质和责任。这对于我们今天在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有着深刻的指导意义。
根据今天的实践及其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首先要形成人民群众对公仆的评价机制。由于公仆意识是工人阶级政党的执政意识,公仆是具有执政为民的思想境界和行为准则的领导干部,因此公仆的行为准则应该是让人民满意,领导干部是不是公仆应该由人民来评价。毛泽东早就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只有人民,才最有资格评价我们的干部,也才能正确地评价我们的干部。近几年来,我们除了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建设,由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机关和干部进行评价外,有些地方还探索由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和干部打分的形式,来评价我们的权力机关和干部。这些做法和探索,应该讲具有积极的意义。
根据今天的实践及其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更重要的,是要形成人民群众对公仆的监督机制。因为,我们越来越感到,要能够真正有效地防止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国家与社会、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这就要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防止主仆关系错位甚至颠倒。党的十六大报告在讲到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时指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并强调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的决定程序”。近几年,我们正在探索运用各种形式,如行政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这些监督本质上都是人民对权力的监督,是民主监督。如果我们能够建立健全完善的权力授予和罢免机制,从制度上保障所有行使权力的人必须以人民的满意与否为其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那就一定能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有效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防止“公仆”变为“私仆”。
(本文摘自《光明日报》2007年4月2日)
·创新论坛·
改进和完善考任制
作者:中共蔡甸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吴大志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除了要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竞争机制,在实践中识别、选拔任用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同时对适宜考任选拔的岗位,逐步推行考任制度,使更多的“有本事、靠的住”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因此,如何改进和完善考任制,全方位、多领域的发挥考任制的功能作用,是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
一、考任不限于公开选拔,应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多个层面
考任制是指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公布范围条件,根据统一标准经过公开考试,识别、选拔领导干部的制度。其具体运用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公开选拔(包括竞争上岗)。在职位空缺时,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选拔。二是任前测试。在干部提拔任用前,组织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测评,考察其是否具备与拟任职务相应的能力水平。三是资格准入。通过公开考试发现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并进行储备。
在传统作法上,我们往往更多的是注重领导职位空缺时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而忽视考任制在选任前的监督把关作用以及在选拔后备干部及补充人才资源中的作用。在今后的实践中,应加大考任制的规范力度,把考试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个必经环节,除选任制、委任制官员外,做到“凡缺必考”、“凡提必考”,将考试应用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储备、提名、选用、任前监督等阶段。这样一方面可以贯彻任人唯贤的用人方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另一方面也通过规范的程序,有效防止、避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落实党员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二、考任条件,不应限制过多,要体现出不拘一格
1、弱化地域条件限制。考任制的目的就是选拔人才,找到能够最合适对应职位的人才,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因此,在选人范围上,应有更大的视野,在注重大胆使用熟悉当地实际情况、实践能力强的“本土”人才的同时,打破地区、部门之间的壁垒,最大限度、最广范围的宣传发动本地区、周边地区、甚至全国范围内的优秀人才参加考任选拔。
2、不受身份条件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的实施,进一步严格了公务员的入口,规范了公务员队伍的管理,但公务员与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的流动也并不是壁垒森严、不能逾越。除明确规定可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录用主任科员以下的公务员外,《公务员法》还规定:“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这样的法律规定,为我们从更广阔的视野选拔优秀干部双向进入,满足纳入公务员管理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不同需要提供了一定空间。因此,应积极探索取消考任对象身份属性方面限制的具体办法,真正实现“唯才是举”,通过考任加大干部之间的交流力度,为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提供宽广舞台。
3、发挥考任制对完善干部结构的作用。近年来,中央多次提出积极培养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和年轻干部的目标要求,这既是改善领导班子结构的需要,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但由于种种原因,这类干部往往来源不足、在培养上很难跟上实际的需要。因此,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考任制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和年轻干部方面的作用,一方面除少数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外,一般不设置性别、民族、党派等方面的资格条件;另一方面,可在实施考任工作中,单独设立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年轻干部的岗位,或者对这几类干部在笔试阶段单独划取分数线,予以适当的倾斜培养。
三、考任内容,不只考理论,要兼察政绩、品行
分层次实施考任制,并不能“一考定终身”,而是应该辅以其他手段科学、全面地识别干部、切实保证选拔出来的干部是“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在干部通过考试之后,要认真细致地组织考察,并把干部的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细化、量化,与干部的考试成绩按一定的权重折算成分值进行综合评价。
四、考任职位,不宜过多过滥,要做到规划先行
现在各地的公开选拔考试很多,有的区县级一次拿出十几个,甚至几十个职位进行选拔。要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从表面上,因为一次性拿出来的职位多、仿佛是摊薄了成本、节约了财政支出,也显示出了本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决心和力度。但从另一方面来看,考虑到干部成长的周期性、公开选拔的质量等方面的情况,突击性的考任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而应允许每次考任实施之间有一定的间隔时间,特别是要做好考任的规划。考任职位的规划应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汇总各个部门空缺的职位,综合考虑岗位特征、班子结构需要、干部队伍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工作急需程度分年度拟定考任职位规划,报请党委研究同意后依规实施,以避免考任的盲目性、随意性。
五、考任机构,不应临时搭台,要注重专业素养
目前各地的考任工作基本都是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由于组织人事部门本身的工作任务较重,如果再承担考任的繁重任务不仅超负荷,也不能完全保证考任工作的独立性,而且在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过程中,大部分地区的评委基本上都是临时抽调的非专业人员,多是以本地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用人单位的领导干部为主。由于评委人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多未经专业培训,不能保证对应试者分析解决问题的方式和能力的准确考察,同时也不能排除个别评委完全凭印象和感觉打分,从而影响面试结果公正性,这些都是没有设立专门考任机构的弊端。应当尝试构建在党委领导下的组织人事部门、考试机构和监督机构三者合理分工,共同组织实施的考任实施工作机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拥有考试的决策权、拟任人选考核权和干部任用的建议权,而将考试选拔权力、监督权力分配给独立的考试机构和监督机构。考试机构要实行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形成一批政治素质强、专业水平高、可供流动使用的考官队伍;同时,建立规范的、针对不同层级和对象的试题库。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考任程序公正性进行监督,并对可能产生的人事纠纷进行仲裁、调处等。
(本文发表于《学习时报》2007年12月10日)
·工作动态·
2007年度全区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检查情况综述
根据区委的统一安排,2008年1月8日—25日,区委组织部组成5个考核组,采取查资料、听汇报、看现场等形式,对全区75家单位2007年度贯彻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主要特点
1、党建责任意识强。绝大多数单位党组织都能够根据区委组织部印发的《2007年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工作要点》和《2007年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并能够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大多数单位党组织都比较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基层组织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较好地履行了管党职责。如蔡甸街、奓山街、张湾街、大集街、索河镇、消泗乡、洪北、妇联、老干局、人事局、审计局、建设局、交通局、林业局、房产中心、畜牧中心等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认识高,思路清,十分重视基层党建工作,不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得比较到位,而且资料档案规范齐全,形成了较好的基层党建工作氛围。
2、目标任务完成好。从检查的情况看,不论是区直部门还是街乡镇,都制定了若干推动党建工作的制度,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和方法,较好地保证了“五好”村创建、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发展党员、“群众在心中、服务见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等重点目标任务的完成。如区教育局党委结合本战线实际,专门对本系统所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制发了三个文件,保证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在基层的落实。区水产中心、劳保局等单位对下属二级单位制定了完善的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切实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3、工作创新有特色。部分单位在完成区委组织部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基础上,还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丰富基层党建工作的载体,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主动作有创新”。如区粮食局在局机关离退休党员干部中开展了“献才智、献爱心、献余热”主题活动,定期或不定期邀请老党员、老同志为粮食事业发展提建议、当参谋、出点子,并动员他们捐款献爱心,帮扶对口村,为老党员干部发挥作用提供了平台。区环保局开展了“三查一加强”活动、区人口计生委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区总工会开展了“爱心接力助学”和为一线工人“送清凉”活动等,既推动了各部门业务工作,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二、薄弱环节
1、少数单位对党建工作的认识还不够高。少数单位抓业务工作热情高、抓党建工作热情差,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忽视了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表现在对年度重点任务不明,督促落实不够;对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研究探索不够。如:“三级联创”工作在少数街乡镇还未引起足够重视,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创建规划和目标,对申报的“五好”村平时的工作跟踪督查、指导推进不够。
2、重点目标任务完成不够好。少数街乡镇和区直部门的党员发展目标未完成;少数区直部门“群众在心中、服务见行动”活动主题不突出;少数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不经常。
3、党建工作水平不够平衡。(1)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较为普遍。少数区直部门以业务工作繁忙,没时间、没精力、没人手为由忽视党建工作,检查时搞突击、搞应付。(2)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好。有的对党建职责及议事范围、程序不清楚。有的很少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抓的不够实。(3)党建资料和台帐不够规范。少数区直部门没有建立专门的党建资料和台帐,个别单位不注重平时收集整理,资料台帐混乱,检查时手忙脚乱,疲于应付。(4)一些单位典型意识较差。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没有及时进行总结和上报,导致基层党建工作中“新典型迟迟推不出,老典型缺乏新亮点”。(5)在工作中被动应付的多,主动创新的少。没有很好将基层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相融合,缺乏有效的活动载体和鲜明的活动特色。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职责,不断增强管党意识,增强“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管党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把党建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
2、进一步完善考核细则,加强督促检查。根据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需要,针对我区实际,围绕建立责权明晰、分工明确、运转有序的党建工作机制,对考核细则进行修改和完善,制定区直部门、街乡镇、社区、非公企业、中小学校等五个方面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并从内容和分值上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考核工作的实际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党建工作过程的督促检查,制发《基层党建工作手册》,建立“月自查、季抽查、年考核”的基层党建工作督导制度,促进全区党建工作的平衡健康发展。
3、进一步改革创新,形成党建品牌。坚持用工业化的理念谋划基层党建工作,探索党建工作经费的“项目化”运作方式,积极推进基层党建的创新与发展。指导各单位开展以“培育党建品牌、展示工作亮点、促进和谐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着力创建一批主题内涵深、工作措施硬、群众反响好的党建工作品牌,形成党建工作的新抓手、新载体、新亮点、新模式,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4、进一步完善考核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在刚刚结束的全省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书记罗清泉、市委书记苗圩分别对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作了明确的指示。为此,要将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街乡镇党(工)委书记和区直部门党组织负责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检验街乡镇党(工)委书记和区直部门党组织负责人个人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准,从制度上确保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真正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跃上新台阶。
·史海回眸·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简介
1921年7月23日至31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有各地共产主义小组(当时,在法国的共产主义小组还没有和国内取得联系,所以没有派代表出席)。推举的代表共12人:湖南小组毛泽东、何叔衡,湖北小组董必武、陈潭秋,上海小组李达、李汉俊,北京小组刘仁静、张国焘,济南小组王尽美、邓恩铭,广州小组陈公博,日本东京小组周佛海。参加大会的还有陈独秀委派的代表包惠僧。他们代表全国50多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出席了会议。会议在召开过程中曾遭到帝国主义密探的干扰,最后一天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船上举行。大会讨论了政治形势、党的基本任务、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等问题,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大会鉴于当时党员的数量比较少、各地组织尚未健全的情况,决定暂不成立党的中央委员会,先组成中央局,负责党的领导工作。会议选举陈独秀、张国焘、李达
3人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任书记,张国焘任组织主任,李达任宣传主任。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
(文章来源于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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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举办首场周又山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2月28日上午,首场周又山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莲花湖宾馆举行,全区5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报告会。报告团由与周又山一同参加抢险并光荣负伤的镇宁堡村村民岳国生、周又山的女儿周菲、侏儒街办事处挂职干部陈林和区人武部干部余红新四位同志组成,他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讲述了周又山牢记宗旨、服务群众、热爱武装、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深深的感动了在场的每位听众。近期,报告团将分赴各地作巡回报告。(区委宣传部)
△我区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
2月26日,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在区审计局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2007年的工作,部署了2008年的任务,通过了2008年度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建议名单。区委副书记金伟成同志出席会议,并就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成果运用、服务经济发展的四点要求。(区审计局
汪开平)
△我区第一个省外流动党员党支部在广州挂牌成立
2月28日,区委组织部派员到广州市白云区看望慰问了我区在当地务工的流动党员,并依托广州市生利贸易有限公司挂牌成立了“中共武汉市蔡甸区广州流动党员支部委员会”。这是我区在省外成立的第一个流动党员党支部,该支部将主要负责当地蔡甸籍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同时为蔡甸务工人员提供维权服务。(区委组织部)
△区委组织部出台《区管干部任免工作程序规范》等三个文件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工作水平,着力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区委组织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制发《区管干部任免工作程序规范》、《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分别对区管干部任职资格条件、任前沟通、选拔方式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对区管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范围和内容、方法、程序,以及区管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区委组织部)
△大集街党工委、奓山街星光村党总支受省委表彰
2月21日,省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表彰了全省第三轮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先进单位和个人,大集街党工委荣获“‘五好’乡镇党委”称号,奓山街星光村党总支荣获“村级党组织‘十面红旗’”称号。(大集街、奓山街)
△蔡甸街扎实抓好农村党员轮训工作
在农村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轮训工作中,蔡甸街紧密联系实际,坚持将培训工作与谋划工作思路、落实重点任务、做好防雪抗灾等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为做好2008年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蔡甸街
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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